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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/01/23海外緊急就醫3步驟理賠不打折 醫療開支全都省
想要保障自己和荷包的安全,最好能先向健保局申請緊急傷病自墊醫療費用核退,再向壽險公司申請理賠,若還有差額則可抵稅,醫療費用才不會被打折理賠。  (註明:回國後向健保局申請) 
 
目前民眾投保的醫療險可分為「實支實付型」及「日額給付型」兩種,其中,日額給付型是約定每日住院時的固定給付,例如住院一天理賠三千元,因此,不受海外就醫未使用健保身份的限制。 
 
不過,因為實支實付型在保險費率設計是採用「全民健保」身分就醫的基礎計算,提供保戶在健保以外的自費醫療費用的理賠,所以當保戶在海外發生事故需緊急在當地就醫,在無法採用全民健保身分下,醫療成本自然較高,保單就會依條款的約定的比例理賠。 
 
通常健康險的醫療費用會依實際醫療費用的六五%給付保險金,至於保戶若以全民健保身份投保意外傷害醫療險,若在海外醫療時,導致各項費用未經全民健康分攤者,壽險公司會就其實際醫療費用的八○%給付保險金。 
 
那該如何讓理賠不打折呢?首先要記得向健保局申請緊急傷病自墊醫療費用核退。只要具有全民健保的身份,在國外或大陸地區不幸發生緊急傷病或分娩而需在海外就醫者,回國後可於診療或出院日起的六個月內,檢具醫院收據與相關文件,向健保局申請核退自墊醫療費用,但有給付上限(通常以前一季的每人平均醫療費用計算)。 
 
然後再向壽險公司申請醫療給付,健保局退費之後會提供一份「核退證明」,此時保戶可檢具該核退證明(此核退證明視同收據正本)及相關文件,向壽險公司申請理賠。 
 
由於部份醫療費用已由全民健保局支付,壽險公司會視同保戶以全民健保身份就醫,保戶申請的醫療費用不會再被打折理賠。 
 
如果保戶在海外的醫療費用昂貴,透過全民健保及壽險公司的保險給付後仍有差額,則可在報稅時,採用列舉扣除的方申報醫療費用扣抵。
 
記得:1.診斷證明---最好是英文,否則理賠自附加翻譯
     2.醫療收據---最好是英文,否則理賠自附加翻譯
     3.意外事故證明---警察或報紙新聞或旅行社提出證明
     4.有骨折需附上X光片